发改委等七部门要求:我国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
日期:
2019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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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,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,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,改善空气质量。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国资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(以下简称“七部门”)发布公告称,2019年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VI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,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。